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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15-07-14

  1. 1

    即使是一名自命不凡的创主,在创业过程中也会遇到这样的感伤:

    明明是员工擅自旷工、拍案而去、甚至一去不返,公司为什么还会被法院判处给予他经济补偿?你在顷刻间向上苍感怀,天理、法理、情理何在?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怎么到了法庭上却成了废纸一堆?怎样避免出现给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员工不肯签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保怎么办?

    今天教主就来亲授一套“防微杜渐聘员工、明泽保身弄社保”的组合拳给你。

  2. 2

    一、劳动合同-签或是不签,它都在那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说简单了,这合同就是为了证明员工是在公司卖命,不能不清不楚的就跟了公司,得把权利义务写的明明白白的,日后除了纠纷也好有个保障。 公司成立后,创业团队的小伙伴应该马上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不签劳动合同可以么?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用你说,教主也知道你没懂!那么就来一起击破蹩脚法言法语!

    每一名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即使入职那天没签,最迟也要在一个月内和员工签订好,如果你不签,那么注意时间段”自员工登门之日超过了一个月,又不满一年“,你可是要给人家按每月二倍工资支付的,大声喊谁叫你“隐婚”。

    所以啊,用人单位应该在员工入职一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合同台帐,要求员工签收哦!

    2、劳动合同里该有些什么内容呢?

    下面是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都在营业执照上呢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一般3年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尽管不同公司的劳动合同形式不一样,你公司约定你的,我公司约定我的,但是上述内容你可以一个也不能少啊!

  3. 3

    关于试用期-一个好东西

    普法Duang——与试用期有关的法律条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聘该员工是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可以约定多长?

    a.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b.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c.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创主们,不要对处于试用期的员工而调以轻心,他们犯了错或是不符合你的价值观,真的能快刀斩乱麻么?答案是,不一定哦!

    是合法解除劳动关系还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看你的证据是不是能够产生既定的法律效力了。即你可以拿出向员工公示了录用条件以及员工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的证明。

    也许你会问,那员工拒绝签字怎么办?

           如果员工刚刚入职就有此类行为,还是尽早解聘的好吧,刚到就不听话,以后怎么办呢?!也可以采取录音或者录像的方式,留下试听资料的证据,也可以采取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文件递到员工手里。

  4. 4

    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好聚好散不是梦

    你有权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说简单了,就是都是员工的错,员工错错错,你天真又洁白!

    但对于(四),教主需要说几句,他是你家的人,却又嫁到别家去,在别人家过得有声有色,把你丢在这里吹冷空气,你说你还留他么?!

  5. 5

    员工神龙见首不见尾,你想解除他不干

    对于这种侠客级别的职员,按理来说你是有充分理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但你稍有不慎,大侠就会踏浪而来继续上班或者提起仲裁。

    创主!你情何以堪?来往下看。

    首先,公司内部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那可是处罚的依据啊,而且在员工入职的时候,你必须要进行培训,让他们知道公司可是有家规的。

    其次, 你要向大侠发出《返岗通知书》,勒令其返回都城。

    再次,对于那些誓死要退隐江湖,不再视你为主公的隐士来说,你要就有必要向他们发出《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 你要学会收集他们应知、已知公司制度,却一再破坏不遵守的各项证据,也就是说,你已经仁至义尽了,他们却还是忘恩负义的有力证明!

    教主在最后附赠一句话给列为创主 —— 你与天地斗可直至天崩地裂,你与人斗要智大于勇气!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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